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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兼任党政职务的教师 减免工作量的修订说明

(发布日期:2016-12-27 点击数:7)

为促进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

作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激发学院教师干事创业的热情,强化工作责任

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在原《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教职

工岗位聘任考核与津贴试行方案》的基础上,对兼任党政职务的教师

减免工作量进行修订。具体说明如下:

1.院长、副院长及担任校级中层领导职务的“双肩挑”教师,减

免本人满聘工作量的 1/2;

2.系主任、院长助理、院实践教学部主任、院工会主席、院纪检

委员、系党支部书记,减免本人满聘工作量的 1/2;

3.系副主任、院实践教学部副主任、校工会副主席、院长秘书、

系秘书,减免本人满聘工作量的 1/3;

兼任双职以上教师,取兼职最高减免计算(不重复计算)。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2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