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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工会活动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18-01-31 点击数:7)

为了更好地组织开展机械学院各项工会文体活动,增强工会的凝

聚力,营造积极向上的业余文化生活,鼓励教职工的积极参与并争取

获得好成绩,针对学校工会开展的相关竞技活动,拟定以下工会活动

奖励措施,以资鼓励。

1、参加学校运动会比赛项目的教职工,奖励 100 元/人;获得项

目前八名可根据项目得分,每分奖励 80 元。

2、参加学校趣味运动会的教职工,奖励 50 元/人。

3、参加学校篮球赛、气排球赛、羽毛球赛、乒乓球赛、合唱、

太极拳、广播体操等团体赛的教职工,根据学校规定的参赛人数,奖

励 100 元/人,作为比赛服装配置和训练补贴。

4、参加学院“最佳一节课”比赛的教师,奖励一等奖 500 元、

二等奖 300 元、三等奖 200 元;选送参加学校“最佳一节课”比赛,

奖励一等奖 1500 元、二等奖 1000 元、三等奖 500 元、优秀奖 300 元。

5、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演讲、歌唱和舞蹈等个人比赛的教职工,

奖励 100 元/人。如果在学校比赛中获奖,一等奖 500 元、二等奖 300

元、三等奖 200 元、优秀奖 100 元。

6、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工会。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工会

2018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