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宣传

学院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政宣传 -> 学院动态 -> 正文

关于2009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20 点击数:7)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2009年度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经研究,2009年下半年申报晋升工程、图书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各单位核定的职务结构比例进行评审。现将2009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学院、单位按通知安排的时间做好评审前的准备工作,及时上报评审材料。

一、高等学校图书资料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原则上按现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和福大职改[2008]2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图书资料和工程技术中、初级人员任职年限截止到2009年9月底。

二、2008年毕业的本科生,2009年毕业的硕士生、博士生见习期满符合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者可以申请确认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提交材料和申报程序参照校职改[2006]2号文有关规定执行(文件可在人事处网页政策法规专栏中查阅),各单位于10月30日前把申报材料提交校职改办。

三、10月15-16日,各单位领取以下表格:

2009年度拟晋升工程、图书系列中、初级职务评审表、简明表。

四、10月中旬,推荐评审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五、办理任职资格证书

凡2008学年已晋升、转定、确认各系列专业技术高、中、初级职务尚未办理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每人交2寸正面近照1张,各单位汇总于10月30日前上报校职改办,以便到省公务员局办理有关证书。(*证书底册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

六、评审时间安排

1、10月中旬:推荐工程等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10月下旬:推荐评审图书资料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3、11月下旬:召开工程中级职务评审会议,评审通过工程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请各单位按福大职改[1999]38号文的评审程序进行评议推荐,并于10月30日前将评审材料上报校职改办。

(注:以上评审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上报评审工程、图书系列材料要求

1、评审表:中级职务3份,初级职务1份;

2、评审简明表:要求打印一式35份,简明表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并单独装袋;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一式2份;

4、任现职以来近4年年度考核表;

5、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

6、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7、外语考试成绩单或免试审批表;

8、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及其他成果;

9、各种获奖证书、证明;(以上有关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10、业务自传。

八、根据省人事厅闽人发[2002]154号和省教育厅闽教人[2008]56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在申报材料上报前,应将申报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简明表等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示7日(含5个工作日),并在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本单位审核

盖章,装订成册并附目录;校职改办审核材料后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简明表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九、2009学年(即2010年上半年评审)拟晋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请到各学院报名,各学院汇总后

于10月30日前报送校职改办,以便安排听课。

十、2009年度拟晋升教师、科研、实验、教育管理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代表作送审工作按照教育厅职改办下发文件精神再行通知。

特此通知

 
 
 

福州大学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OO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