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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23 点击数:7)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安组[2009]13号)及学校《关于做好国庆期间 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证我校国庆期间实验室的安全,请各学院、各单位落实对本单位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1.各单位必须落实好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确保每件设备和每个实验室的安全都有专人负责。 2.全面检查基础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3.重点检查实验室的用电、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安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动物病原微生物及高压容 器使用保管安全,严防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性等危险品流入社会。 放假期间仍在使用实验室的老师及学生尤其要注意以上安全防范工作,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将需学校帮助解决的实验室安全问题于9月27日前报我处以便 汇总。我处近期将对全校各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届时请相关单位实验中心主任或负责人协同检查。 实验室安全检查时间安排如下: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25日上午8:30-11:30

环资、生工、材料、化学化工、食品安全分析与检测技术实验室、土木、建筑、紫金、现代教育中心

25日下午2:30-4:30

数计、物信、电气、机械、管院、公管院、外语、人文、法学院、机电中心

27日上午8:30-11:30

催化中心、光催化中心、测试中心、场致发射显示技术中心、功能材料中心

检查内容

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

高压容器

消防通道

消防设施

安全制度

易燃易爆物

剧毒品

放射性物品

动物病原微生物

剧毒品废固、液处理

其它

特此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0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