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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同观奖教金—优秀教职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7 点击数:7)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三全育人”,大力弘扬福大“三种精神”,营造崇尚师德、尊师重教浓厚氛围,表彰在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的教职工,我院将开展2024年“同观奖教金—优秀教职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办法

评选10名,其中教学科研类8名,管理服务类2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二、 申报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2.原则上全职在我校工作满三年以上的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工(2022年1月1日以前入职)。

3.近两年(2023、2024)获得各类校级奖教金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参评。

三、评选程序

1. 在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择优推荐。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

2. 由学院党委办公室初审,提交学院评优评奖推荐评议小组评议,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予以公示及表彰。

3. 学院评优评奖推荐评议小组具有提名推荐权。

四、申报事项

1.管理服务类:院机关、教学实践部、学工组合并为一个推荐单位,可排序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

2.教学科研类:车辆系、材成系可排序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机电系、机设系可排序推荐不超过5名候选人。

3.各推荐单位于1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以下纸质材料送机械南418党委办公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rscwhs@fzu.edu.cn。请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再接受增补、更改、替换任何材料。

(1)《福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同观奖教金—优秀教职工”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1,注意按“教学科研类”和“管理服务类”分别填写,应进行推荐顺序排名)。

(2)单位推荐报告一式1份(见附件2)。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2025年1月7日

附件

1-1.《福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同观奖教金—优秀教职工”汇总表》(教学科研类)

1-2.《福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同观奖教金—优秀教职工”汇总表》(管理服务类)

2.单位推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