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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0-08-27 点击数:7)

为了更好地保障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各本科专业的办学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在以学生为本、以学生学习产出为导向的基本理念指导下,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持续改进教育理念落实到本科教育的全过程,进一步推进专业建设内涵式发展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学院党委书记和教学副院长为督促责任人,学院OBE工作组为责任机构,负责各种评价意见反馈进行深入分析,积极推进改进工作,确保评价结果能够及时、有效地反馈给相关责任人,通过定期的整改措施、过程监督和改进效果检查等途径,实现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质量、师资队伍、支持条件等的持续改进。相关机制见图1所示。

图1 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架构

学院党委书记和教学副院长为督促责任人,学院OBE工作组为责任机构,负责各种评价意见反馈进行深入分析,积极推进改进工作,确保评价结果能够及时、有效地反馈给相关责任人,通过定期的整改措施、过程监督和改进效果检查等途径,实现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质量、师资队伍、支持条件等的持续改进。

学院在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体现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主要包括:专业培养目标的持续改进机制(基于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结果)、专业毕业要求的持续改进机制(基于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和培养目标的修订结果)、课程体系的持续改进机制(基于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结果)和课程目标的持续改进机制(基于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

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涉及的责任机构、评价结果的反馈渠道、评价结果收集、分析、持续改进的责任人、改进效果的跟踪措施如表1所示。

表1 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一览表

责任机构

评价结果的反馈渠道

评价结果收集、分析

持续改进的责任人

改进效果的跟踪措施

OBE工作组

用人单位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问卷调查数据(每4年)

培养目标合理性反馈意见(每4年)

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

培养目标持续改进

毕业生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问卷调查数据(每4年)

培养目标合理性反馈意见(每4年)

行业专家、企业专家

培养目标合理性反馈意见(每4年)

专业教师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问卷调查数据(每4年)

培养目标合理性反馈意见(每4年)

OBE工作组

毕业5年左右毕业生

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问卷调查数据(每4年)

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辅导员

毕业要求持续改进,加强毕业要求涉及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和职业规划

用人单位

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问卷调查数据(每4年)

就业指导中心

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数据(每年)

毕业5年左右毕业生就业岗位数据(每4年)

OBE工作组

应届毕业生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每年)

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辅导员

课程体系持续改进,加强毕业要求涉及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用人单位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问卷调查数据(每4年)

课程体系合理性反馈意见(每4年)

毕业生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问卷调查数据(每4年)

课程体系合理性反馈意见(每4年)

行业专家、企业专家

课程体系合理性反馈意见(每4年)

专业教师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问卷调查数据(每4年)

课程体系合理性反馈意见(每4年)

OBE工作组

专业教师

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每年)

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辅导员

课程持续改进,修订课程大纲及实施过程、教学质量、师资队伍改进以及支撑条件改进

一、专业培养目标的持续改进

培养目标的持续改进与培养目标的修订同步进行。在培养目标修订前,要进行在执行专业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合理性进行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结果,进行新版培养目标的修订,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持续改进。

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是修订和完善培养目标的内在需要,是否合理取决于培养目标与学科发展趋势,国家和地区、学校定位和专业教育、行业和用人单位发展变化,学生的就业和职业发展情况等内外需求的吻合度。内外需求调研与分析结果的反馈,是衡量专业培养目标是否合理的关键,也是进行培养目标修订的基本依据。

在学院OBE工作组的指导下,由各专业负责人/系主任牵头成立本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针对毕业5年左右毕业生的问卷调查、用人单位问卷调查,行业企业走访,行业及同行专家座谈,专业教师座谈等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开展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通过了解毕业生就业、发展情况和变化,了解用人单位的需求。基于此分析数据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形成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分析报告,并针对反馈的不足和存在问题修订和完善培养目标,从而构建一个校外持续改进循环机制。评价形式和获取数据方式见《福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度评价机制(试行)》。

基于毕业生、用人单位的问卷调查分析,企业行业走访和专家来校座谈的反馈,各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对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报告》并提交给学院,学院OBE工作组对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合理性情况评价进行论证、审核,并形成相关会议纪要。

各专业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意见,进行专业培养目标的修订工作。经修订的培养目标须符合学校定位并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助于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

二、专业毕业要求的持续改进

专业毕业要求的持续改进依据来自所支撑的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并与培养目标的修订周期保持同步。各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评价依赖外部评价机制,包括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和社会评价机制。

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是指各专业每四年对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进行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调查和座谈。座谈会主要采用互动交流的形式,每位毕业生都充分发言,并注重就某些共性问题进行讨论,以获得有益于改进的反馈意见。往届毕业生统计数据为毕业要求的调整,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提供了重要参考,也是促进就业、制定就业政策的重要依据。

社会评价主要指用人单位评价(含行业专家)。各专业可以选取有代表性的用人单位、委托相关责任人反馈毕业生工作现状及能力发展现状。各专业也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调研工作,并对反馈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各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对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并提交给学院,学院OBE工作组对各专业的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进行审核。

各专业应结合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认真研讨和制定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毕业要求,并对毕业要求进行指标点分解,明确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之间的对应关系,通过毕业要求的达成评价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

三、课程体系的持续改进

1.基本原则

课程体系是直接影响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和学生学习成效的基本要素。课程体系的持续改进应能有效支撑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符合学校对专业课程体系制(修)订指导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并充分体现专业特色。

2.责任机构

学院OBE工作组为各专业课程体系制(修)订及合理性评价的责任机构,教学副院长是总协调人,各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是相应专业课程体系制(修)订及评价的直接责任人。

3.课程体系修订的周期

课程体系的持续改进以课程体系的修订进行体现,并与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一同进行,周期一般为4年。

4.课程体系修订的依据

课程体系的持续改进的主要依据来源包括对在执行课程体系合理性进行评价和每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

通过毕业生、用人单位、专业教师座谈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问卷调查、邀请企业行业专家研讨和评审,进行课程体系设置的合理性评价与反馈建议,由各专业课程体系修订小组整理、汇总、分析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情况,形成《***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并提交学院OBE工作组论证、审核。

各专业在综合各支撑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度结果,认真分析和总结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形成《**专业**届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分析报告》。该分析报告应对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分析课程体系的支撑课程对各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为课题体系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5.课程体系修订的内容

各专业应在综合分析现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结果、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和毕业要求的修订结果,根据学校教务处的总体要求以及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梳理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矩阵,优化专业课程体系,构建能满足毕业要求指标点能力达成的课程体系。

四、课程目标的持续改进

课程目标的持续改进主要以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进行体现。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遵循产出导向教育的反向设计原则,以落实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最终实现毕业要求达成为目标。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在学院的统一管理下完成,在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同时制定符合课程体系和课程目标要求的课程教学大纲。

1.责任机构

各专业负责人/系主任为各课程目标持续改进的总负责人,各课程组负责人/任课教师是相应课程大纲制(修)订的直接责任人。

2.课程大纲修订的周期

一般为每年微调,每4年一大修。

3.课程大纲修订的依据

课程大纲的持续改进的主要依据来源包括每年该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报告。

4.课程大纲修订的内容

在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时,必须明确以下三个支撑关系:

  1. 明确课程目标对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关系;

  2. 明确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

  3. 明确课程考核评价标准(依据)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

在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时,要求包含以下五个要素:

  1. 课程目标、课程培养学生的知识和能力;

  2. 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关系;

  3. 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包括主要教学内容(含实验)、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学时分配等;

  4. 课程考核评价标准(依据)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关系,要求做到考核评价易衡量,考核评价有依据,考核评价针对课程目标;

  5. 指明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

由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召集各课程群负责人/任课老师,根据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和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重点分析课程目标与所支撑的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是否合理;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能否有效支撑课程目标的实现;课程考核方式能否反映课程目标的实现,并以此进行各课程大纲的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