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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本科培养方案修订规范

(发布日期:2020-08-27 点击数:7)

培养方案是专业人才培养的总体设计与实施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和保障。为凝练专业培养目标,明晰学生的毕业要求,细化各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能力要求,关注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培养,构建以毕业要求能力达成为导向的专业课程体系,特制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补充规定,规范培养方案的修订流程、保证培养方案的修订质量。

一、修订依据与要求

各专业需根据《福州大学本科培养方案管理实施办法》和《福州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办法》,对照工程教育认证要求,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范畴包括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的修订工作。

二、培养方案修订责任人及职责

学院培养方案修订总负责人为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培养方案的修订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下的常设机构OBE工作组全面负责修订指导和审定工作。学院OBE工作组主要由学院资深教授、学院教学副院长、行业企业专家和专业负责人组成。各专业培养方案需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教务处审批和实施。

在学院OBE工作组的指导下,成立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作为修订工作执行机构,由各专业负责人/系主任、课程组负责人、任课老师及学工组、督导组老师等组成,各自负责组织培养方案修订过程的各具体分工任务,包括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中的调研、信息反馈及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责任人为各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学院教学副院长负责总体协调和安排学院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三、培养方案修订周期

各专业培养方案依照教务处要求,每四年开展一次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度、课程体系合理性的评价工作,并结合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结果,开展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四、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内容

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主要包括确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分解毕业要求指标点并确定各指标点的支撑课程、以及设置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等主要内容。

1.培养方案调研与评价工作

(1)培养方案修订前的调研工作

培养方案修订前,以国家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为导向,对专业所服务的行业及产业发展最新趋势、国家及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国内外同类一流专业培养方案等进行调研,通过就业市场调研、访谈、座谈等形式广泛征询行业企业专家、用人单位、校友、本专业专任教师及在读学生等的意见,为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论证工作提供依据。

(2)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度的评价工作

专业培养目标要体现本专业学生毕业五年左右工作实践之后预期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应该说明毕业生就业的专业领域、职业特征以及应该具备的职业能力,且符合福州大学人才培养定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培养目标修订之前必须适时进行在执行培养目标的合理性与达成度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是修订和完善培养目标的内在需要,是否合理取决于培养目标与学科发展趋势,国家和地区、学校定位和专业教育、行业和用人单位发展变化,学生的就业和职业发展情况等内外需求的吻合度。内外需求调研与分析结果的反馈,是衡量专业培养目标是否合理的关键,也是进行培养目标修订的基本依据。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应包括针对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用人单位的外部评价和校内专家、高校同行专家、校内专业教师的内部评价两部分内容;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应包括针对毕业生的跟踪反馈内容和针对毕业生用人单位的社会评价内容。具体要求见《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度评价机制(试行)》。

(3)毕业要求达成度的评价工作

各专业可以在修订培养方案前,开展毕业要求达成度的评价工作。学院要求对每届毕业生均开展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包括基于成绩考核法的直接评价和基于问卷调查的间接评价,具体要求见《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机制(试行)》。

(4)课程体系的评价工作

各专业可以针对现行的课程体系合理性开展调研和评价工作。调研和评价的目标是了解现行课程体系的总体架构、各模块的学分比例设置以及专业课程设置等是否能满足社会对专业人才的总体需求,是否能支撑毕业要求能力达成、是否有助于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

2.专业培养目标的修订工作

各专业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意见,进行专业培养目标的修订工作。经修订的培养目标须符合学校定位并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助于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在修订过程中,需至少邀请3位校外行业企业专家论证,而且其中至少1位是行业专家,并在培养方案论证报告中需要附上专家简介。

3.毕业要求的修订工作

各专业应综合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和培养目标的修订结果,认真研讨和制定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毕业要求,并对毕业要求进行指标点分解,明确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之间的对应关系。毕业要求及各指标点应设计合理、表述清晰,且通过毕业要求的达成评价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

4.课程体系的修订工作

各专业应在综合分析现行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结果、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结果和毕业要求的修订结果,根据教务处的总体要求以及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梳理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矩阵,优化专业课程体系,构建能满足毕业要求指标点能力达成的课程体系。

五、培养方案修订流程

  1. 各专业依据学校培养方案修订通知与本补充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培养方案修订前的各项调研工作。认真分析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度、毕业要求达成度、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等反馈信息。

  2.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组织行业企业专家、用人单位、以及全体专业教师对培养目标、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及其支撑课程、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等进行研讨,研讨可以分级、分批进行。研讨过程中,各方代表应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经讨论商议后形成专业培养方案修订稿初稿。

  3.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按照前期调研和讨论的结果,形成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意见,撰写《**专业**级培养方案(初稿)》,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时提交校外同行专家函评审阅。

  4.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审核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初稿,并提出审阅意见。

  5. 各专业根据校外同行专家和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审阅意见再次修订培养方案,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再次审核后,提交校教务处审订并实施。

  6. 新版培养方案定稿后,各专业应召开全体专业任课教师大会,解读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指标点以及课程体系,解释三者之间的支撑对应关系,并通过学院网站等各方面渠道发布。

  7. 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应对照新版培养方案,一同商议并决定新版课程体系中各门课程的负责人人选,并通知课程负责人按照新版培养方案的课程学分、学时要求,尤其是毕业要求指标点能力达成的支撑要求,研讨和设计课程教学大纲。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201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