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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机制(试行)

(发布日期:2020-08-27 点击数:7)

为有效评价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对各专业的毕业要求进行多维度的评价,检验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是否达到预期标准,分析学生各项能力的长处和短板,为专业教育教学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特制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机制。

一、评价对象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各专业每一届当年所有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二、评价机构

在学院OBE工作组的指导下,由学院各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成立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实施和完成每一届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度的评价工作。工作小组主要由专业负责人、系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以及行业专家等构成。学院教务办和学工组负责协调与配合评价工作的开展。

三、评价周期

学院要求各专业对每一届毕业生均开展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直接和间接评价工作,评价时间为每年6或7月。

四、评价内容

  1. 支撑本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全部课程的(教学和实践环节)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

  2. 本专业所有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评价。

    五、毕业要求达成度的评价方法

    毕业要求达成度采用基于课程考核的直接评价和基于问卷调查的间接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其中问卷调查包括基于毕业生问卷调查和用人单位的问卷调查。

    1.基于课程考核的直接评价法

    评价依据: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

    评价流程:

    (1)权重分配

    由学院OBE工作组对支撑各条毕业要求的课程进行权重分配,支撑各条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点的所有课程权重之和须为1;权重分配应按照该课程对毕业要求能力达成的贡献度进行赋值。

    (2)计算各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度评价值

    依据指标点支撑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值,与课程目标支撑指标点强度的权重,对每一个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的情况进行评价得出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情况如下:

    基于课程成绩考核法的毕业要求i达成情况,为支撑该毕业要求所有指标点达成情况最小者。

    根据《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获得学位的最低绩点为1.5,换算成成绩为65分,即得分率为0.65。故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值不低于0.65作为合格标准。各专业应对毕业要求达成度总体评价值进行分析,以便形成合理的专业持续改进方案。

    2. 基于问卷调查的间接评价法

    各专业可以根据本专业毕业要求各指标点设计能力评价类的问题,通过在毕业生、用人单位中开展问卷调查法获得毕业生的自评结果,调研毕业生的能力达成情况。

    问卷调查法中针对企业单位和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有效反馈问卷。在问卷调查中,按照5分制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价(5分表示完全达成;4分表示达成;3分表示基本达成;2分表示没达成;1分完全没达成)。毕业要求的达成评价值计算方法如下:

    基于问卷调查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值取企业单位版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值与毕业生版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值的最小值。

    六、评价结果的分析与反馈

    各任课老师在认真分析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形成《**专业**学年***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并提交各课程组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审核。

    各专业在综合各支撑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度结果,认真分析和总结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形成《**专业**届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分析报告》。该分析报告应对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报告由各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提交给学院,学院组织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进行审核。

    七、评价结果的利用

    基于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用于本课程的持续改进,包括教学内容、考核方式、评分标准、授课方式等教学大纲内容的持续改进。同时,根据本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评价数据,作为所支撑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基于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对各相关课程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本专业课程体系的修订提出建议,对专业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进行持续改进。

    八、本办法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九、本机制自发布日起开始执行。

    福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