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福州大学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福大研〔2018〕38号)以及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叶青、钟舜聪
副组长:张俊
成 员:林文麟、何炳蔚、刘晓敏、杜恒
秘 书:滕培秀
二、推免生遴选程序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由本人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奖项等证明材料。放弃申请者,应提供书面放弃承诺书。考核名单将根据各专业的学生申请和考核人数按本专业同年级学分绩点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具体推荐条件要求如下:
(1)前六学期学习总成绩的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福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排名要求是: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5%以内,前六学期不能有课程补考或重修;对学分绩点在该专业同年级排名前20%,前六学期允许最多有1门课程补考或重修。
(2)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72分以上(含72分)。国家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80分以上(含480分)或国家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可视为英语考试成绩符合推免要求。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我校本专业教授(推荐教授不为审核小组成员)推荐,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以上业务条件限制,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机械学院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申请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满足基本条件其中任意一项:
①参加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获得全国金、银、铜奖项目的成员名单中排名前三(项目成员排序以最终获奖证书为准),且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分别排名前35%(金奖)、前25%(银奖)、前20%(铜奖)的本科生。
②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大赛),获得全国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的成员名单中排名前三(项目成员排序以最终获奖证书为准),且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分别排名前35%(特等奖)、前25%(一等奖)、前20%(二等奖)的本科生。
或满足以下条件中的其中两项:
①署名第一作者在SCI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署名第一作者在中文EI期刊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以校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福州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为准,且须被CSCD收录)。
②获得2项福州大学认定的A类竞赛奖项(二等奖以上),且排名均为第一。
③在本专业领域内,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件,且发明人排序为前两名(授权专利的第一完成人为指导教师,第二完成人为申请人)。
④主持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项,且项目结题均为优秀。
以上成果署名单位均应为福州大学。其中,论文、专利、奖励等成果须以福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在申请推免资格当年8月31日之前正式发表、取得授权、获得奖励。期刊中,增刊、特刊、汇编以及会议论文集均不予认定。
学院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另外组织答辩(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2、综合测评
(1)学分绩点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是80%,综合能力成绩(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是15%,德育测评成绩(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是5%。即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80%+综合能力成绩*15%+德育测评成绩*5%。
(2)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综合能力成绩由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项目构成。即:综合能力成绩(百分制)=参军入伍服兵役的单项综合能力成绩(满分20分)+参加志愿服务的单项综合能力成绩(满分2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单项综合能力成绩(满分20分)+科研成果的单项综合能力成绩(满分20分)+竞赛获奖的单项综合能力成绩(满分20分)。其中,如有参军入伍服兵役或到国际组织实习的经历,单项综合能力成绩即为单项满分20分,如果没有则为零分。其余项目根据成果级别计算,计算方法为:单项综合能力成绩=(被推荐学生分值/本专业单项最高分值)*20。科研成果与竞赛获奖的单项综合能力成绩的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3)各专业考核比例为推免生名额的1:1.3(注:人工智能班考核比例为推免生名额的1:1.5),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各相关专业按照去除人工智能实验班学生后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排序。人工智能实验班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单独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排序。
(4)各专业初始名单排序原则:进入考核名单学生综合能力测试后,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序,无补考或重修情况的学生优先排序。
(5)学院将初选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三、推免生名额
专业
| 名额
| 合计
|
人工智能实验班
| 5
| 36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1
|
车辆工程
| 6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
|
确定推免生名单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初选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在公示期间有异议或需申诉者,请在上班时间拨打电话:0591-22866263。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2021年9月10日
附件一:
科研成果与竞赛获奖的单项综合能力成绩的评分标准
1、科研成果
(1)论文发表(以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的导师为第一作者)
SCI 1区40分/篇
SCI 2区30分/篇
SCI 3区或4区 20分/篇
一类论文10分/篇
二类论文5分/篇
二类论文中的EI收录国际会议论文应提供由会议组委会出具的论文宣读证明。
(2)发明专利
授权发明专利 20分/项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5分/项
2、竞赛获奖(排名前三,项目成员排序以最终获奖证书为准)
奖项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鼓励奖
|
国家级
| 10
| 7
| 5
| 2
|
省级
| 5
| 3
| 2
| 1
|
校级
| 3
| 2
| 1.5
| 1
|
院级
| 2
| 1.5
| 1
| 0.5
|
注:竞赛获奖评分标准来源于《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上述成果署名单位均应为福州大学。其中,论文、专利、奖励等成果须以福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在申请推免资格当年8月31日之前正式发表、取得授权、获得奖励。期刊中,增刊、特刊、汇编以及会议论文集均不予认定。